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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律师在线》|互联网企业的“996”工作制,合法吗?
发件人:admin    阅读:54    时间:2022-04-26 13:53:47


  “996”工作制,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从9:00至21:00,一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的工时制度。

那该种制度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为什么企业还在用呢?


 要想在法律上去评价 “996”工作制,就要先了解我国的工时制度。我国的工时制度在法律层面上分为三种:标准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这一工时制度被称为“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第三十九条也同时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主要是指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2、综合工时制度

该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职工平均周工作时间和平均月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时间基本相同。主要适用于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运、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等。


3、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度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者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作日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度。按照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无法以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其工作的职工,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以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如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等,都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从三种工时制度对比,再看“ 996”工作制。首先,“ 996”工作制远远超过标准工时制度规定的工作时间,显然违反标准工时制度。其次,综合工时制度对加班时间也有限制,而“ 996”工作制超过了《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加班时长限制,因此也不符合综合工时的要求。最后,不定时工作制仅适用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部分特殊岗位,而且“996”是一种固定工时的制度,与不定时工时明显存在区别。因此, “996”工作制确实是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那企业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呢?



  《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对于违反用工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行政处罚。“996”工作制看上去很励志,实则是企业管理者对劳动者傲慢与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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